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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网页游戏公益服 来源:http://www.banruo.net 时间:2019-12-27 10:11
他致力于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,并使立足中国实践、回应现实需要、展现中国智慧的民法典理念得到广泛传播
王利明 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,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。
获奖理由
作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、民法学家的杰出代表,他参与了合同法、专利法、物权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起草及修订工作。近年来,他致力于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,并使立足中国实践、回应现实需要、展现中国智慧的民法典理念得到广泛传播。在他数十年的求学、任教、著书生涯中,展现出的家国情怀、理论高度、学术成果,获得业界至高敬意。
2019年度法治人物
王利明:痴迷民法的“老派学者”
本刊记者/周群峰
发于2019.12.30总第930期《中国新闻周刊》
熟悉王利明的人都说,他是一个厚道的人,始终谦和,讲良心、讲对弱者的保护,即便是遭人误解与非难,他也只是提出“敬人者人恒敬之”的劝善之言。
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与王利明是多年的朋友。沈德咏评价说,“王利明是他尊敬的学者。如果说江平先生、佟柔先生等老一辈法学家是民法学的奠基人,那么王利明就是中生代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。他不仅学问高深,而且通过教书育人为法制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。”
作为民法专家,王利明参与了合同法、侵权责任法、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及修订工作,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编纂工作,更是倾注了他大量的心血。
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也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民事立法集大成的一部法典,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一部保障老百姓财产权、人格权、人身权的法典,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。王利明常说:“我毕生研究民法,民法的终极价值就是对人的关怀。”
“怀揣作家梦” 走上法学路
1960年2月,王利明生于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。15岁时,他从沔城中学高中毕业后,成为一名插队知青。
沔城镇靠近农村,但生活习惯和农村还是不一样。刚到农村时,他身体尚未发育成熟,却不得不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:在寒冬腊月,冒着雨雪赤脚去挖河渠;炎炎盛夏,顶着烈日在田间锄禾,挑土筑堤……还经常吃不饱。后来,因学习成绩优秀,王利明在农村当上了小学代课教师。
1977年10月21日,《人民日报》头版发布恢复高考的消息,社会顿时沸腾。但是该消息传到王利明插队的村庄时,很多人对此都将信将疑,因为当时高考已经中断了十多年。
最初,王利明也没有把此事当真,也没有认真备考。过了大约一个月,他的一位中学老师给他寄来一封信,叮嘱他说:“你在中学是班里的尖子,有基础,有希望,不管消息是真是假,一定要参加这次高考,哪怕权当一试,也是难得的机遇。”这位老师还随信给他寄了几本“文革”前的中学教材,鼓励他努力复习。
就这样,王利明向生产大队请了假,回到小镇认真备考。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近半个月不出门。那段时间,他每天啃红薯,吃炒饭,醒了就看书,看累了就睡觉,就这样复习了半个月,迎来了考试的日子。
因爱好文学,填志愿时,他第一志愿报考了武汉大学中文系,但最终被湖北财经学院(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)法律系录取。彼时,中国法学教育可谓一片荒芜。当年,全国只有三个院校的法律系招生。
受恩师所托钻研民法
1980年底的一天,王利明无意在讲授国际私法的老师张仲伯处,看到一本油印的《民法概论》,这也是他第一次读到结构严谨、体系清晰的民法读本,顿时被书中的内容吸引。
张仲伯在上世纪50年代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,师从佟柔教授。这本《民法概论》正是佟柔主撰的。
于是,王利明便提出借回去好好读读这本书,但因为张仲伯备课还需要用,只答应借给他三天。王利明当晚熬夜读完了这本书,仍觉得不过瘾,他便用了剩下的三天三夜时间,把这本约10万字的书从头到尾抄了一遍。
正是这本小册子,让王利明对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并立志要做佟柔的学生。1981年,王利明顺利通过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的考试,导师正是被学界誉为“中国民法之父”的佟柔教授。
1982年底,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。王利明称,这部新宪法突出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,引发了全民大讨论,让他对学习法律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,也更加坚定了他钻研民法的信念。
1984年,24岁的王利明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,并继续研习民法。当年,以佟柔为代表的法学家开始起草《民法通则》。1986年,王利明在佟柔的指导下与郭明瑞等人合作撰写了《民法新论》。该书成为当时民法研究生的必读书目,直到今天仍影响深远。
1987年,中国人民大学开始招收民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,王利明一边教书, 一边攻读博士学位。
1989年2月,得益于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的资助,王利明到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进修,研究英美财产法、信托法、合同法、侵权法等领域的问题。当年下半年,已经被查出罹患肺癌的佟柔打电话给王利明,催促他按期完成博士论文答辩,并叮嘱他早日回国效力。
1990年 2月,王利明在美研修结束后,立即返程回国。
回国后,在病榻上,佟柔听完了王利明的博士答辩。王利明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。
1990年9月15日,佟柔在弥留之际,与王利明做了长时间谈话。佟柔称,他坚信法治是中国的必由之路,再三叮嘱王利明要好好钻研民法学,不要去当官,要坚持走学术这条路。次日,佟柔教授与世长辞。
王利明始终牢记佟柔的嘱托,对恩师充满敬仰。他常说,在他接触的中国法学界几代人中,无论道德水平、学术成果,还是家国情怀等方面,他最钦佩的就是老师佟柔。
立足国情 襄助立法
少年时的插队经历,让王利明体会到了中国农村的真实生活,对国情也有了更深地了解。佟柔也时常教导他,做法律一定要结合联系中国国情,不能脱离中国现实,不能照搬照抄国外。王利明回忆说,“佟老师也是有感而发,他曾给苏联专家做过助手,他说学术照搬苏联是不成功的。”
除了立足国情,佟柔给他的另一个训导就是,研究民法一定要全面把握理解民法的整体体系,不能局限于某一个制度规则。“他经常跟我举例,有的人只研究合同法,或者合同法中的一个制度,这是不合适的。所谓‘不谋全局者,不足谋一域’,只有掌握了整个民法体系,才能对制度有整体认知。”王利明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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