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正在浏览:主页 > 传奇网页游戏 > 海客谈|不能让“天使”见不到“天堂”
作者:网页游戏公益服 来源:http://www.banruo.net 时间:2019-12-16 02:53
这是笔者看了8月23日 《舟山晚报》一篇题为《离婚后半年没见女儿求助法院母女终相聚》的报道后的点滴思考和由衷感叹! 据该报道说,今年4月1日,余某和周某在岱山法院的司法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。因余某身体不好,6岁的女儿由男方抚养,并约定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的情况下,女方可以随时探望女儿。然而,自办完离婚手续后,余某每次提出探望女儿的请求,都因男方父母的百般阻挠而不能如愿。最后余某不得不借助司法的力量,才于8月20日下午2点半在岱山法院接待室里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女儿。久别重逢,母女相拥,泪流满面,泣不成声……场面令人心酸,亲情令人动容。 法律是冰冷的,但也是人性的。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: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。 由此可见,夫妻离婚,解除的只是双方的婚姻关系,而不是与子女的血缘关系。婚姻关系解除后,无论父亲或母亲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。当然,法律允许离婚夫妻探望其子女,也不单单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情感需要,还有为其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方面的考虑。谚曰:“父母的心是儿女的天堂。”还有人说:“没有父母的爱培养出来的人,往往是有缺陷的。 ”因此,即使没有法律规定,为了孩子的幸福和成长,作为孩子的监护人,也不应剥夺其与父亲或母亲见面的权利。 回到本案,就算离婚双方矛盾较大、积怨较深,但再深也不能不守法、不服判,更不能无视孩子的情感和成长需求。孩子才6岁,她心里哪有什么恩怨?作为大人,我们可不能将自己的恩怨情仇硬生生地移植到孩子心里。俗话说,孩子是祖国的花朵,是未来的希望,是伟大事业的接班人。我们可不能让花朵踩不着泥土,而应尽一切努力,关心他们,爱护他们,要在他们心中种桃种李种春风,而不是种恨种怨种情仇! 我们常说,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,也是孩子终身的老师。教育子女不但是父母的天职,更是一项社会义务。要尽好这一义务,我们就必须识大体、顾大局,就必须放弃个人恩怨、不计个人得失,就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,就必须拿出作为父母的全部爱心和全部智慧,言传身教,身体力行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有可能培养出最澄明、最大度和最有爱心的人来。 马克思曾说:“为了孩子,我们的举动必须非常温和而慎重。 ”是的,孩子太稚嫩、太天真、太洁白无瑕了,我们切不可用自己的私怨遮蔽了孩子。那样的话,也许我们能够暂出一口恶气,但孩子还有明天、还有天堂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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